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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的愛情
說到民國時期的才子,不得不說到徐志摩,說到徐志摩,一定要談?wù)撘幌滤膼矍?,徐志摩是一個天生浪漫的人,他寫的詩深入人心,浪漫多情,徐志摩的愛情也是一波三折,感情經(jīng)歷非常豐富,可以出本書了,一起來看看民國才子徐志摩的愛情故事吧。
徐志摩的愛情
在徐志摩的愛情故事里,一共有三個女性。
1.張幼儀
第一個是張幼儀,這是一個典型的爸爸媽媽包攬型婚姻,也是徐志摩一生中真正意義上的婚姻。因為他和張幼儀才真正具有家的概念——上有高堂,下有子女,中有世人的普遍認(rèn)可。從常人的眼光來看,他們倆的的婚姻應(yīng)該算是圓滿的。雖說是包攬婚姻,可他們的聯(lián)系卻非同小可。特別是他們離婚之后所堅持的那種深沉的友誼,更是在當(dāng)今敞開的年代也是難能可貴的。
不過,有著圓滿婚姻的徐志摩和張幼儀最終是離婚了。因為徐志摩的理想是:"我將在茫茫人海中尋訪我僅有之魂靈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徐志摩覺得這個婚姻,雖然是個好婚姻,卻僅僅是個婚姻而已。而不是他想要的愛情。
2.林徽音
徐志摩有了第二個女性:林徽音。這是導(dǎo)致徐志摩與張幼儀離婚的原因之一。據(jù)說《再別康橋》即是為她所做。徐志摩認(rèn)為他有幸而找到了他的"僅有之魂靈伴侶",所以,他離了婚,要找他的"魂靈件侶"去了??刹恍业氖?,林徽音卻并不是徐志摩那一類人,她是那種為婚姻而婚姻的那類。
對她來說,婚姻比愛情重要。林徽音并不想為愛情做什么,她不想介入徐志摩的婚姻(這是為婚姻做出超卓貢獻者),所以她挑選了離開徐志摩,并在爸爸媽媽的安排下,與徐志摩的恩師的兒子定下了婚約?;蛟S他們的愛情如故(徐志摩身后,林徽音哭得最為悲切。),可林徽音卻挑選了婚姻,并沒有挑選愛情。這天然也在常理之中。挑選愛情而放棄婚姻的,古往今來,都是稀有之物。徐志摩的"僅有之魂靈伴侶"的愿望看來是還沒有實現(xiàn)了。這令立志尋覓愛情(而不是婚姻)的徐志摩萬分的苦楚。他還得繼續(xù)尋覓他的"僅有之魂靈伴侶"。
3.陸小曼
所以出現(xiàn)了他生命中的第三個女性:陸小曼。陸小曼與徐志摩可以說是志同道合:相同有著對愛情的共同追求。陸小曼的老公可以說也是一個相當(dāng)超卓的老公,作為婚姻的角色,無疑也是最稱職的了。這從他同意離婚這件事上就可看出一二。在那個年代,肯放另有所愛的妻子出去的男人并不多見。我記得陸小曼懇求他老公同意離婚時的說話是這樣說的:"我現(xiàn)已把生命的軀殼給了你,你就讓我活一回吧。"(大意如此)最終陸小曼活了:她總算離婚成功。這回,徐志摩可算是完成了平生夙愿了。并重行了時人不認(rèn)可、電視觀眾卻歡欣鼓舞的婚禮,婚姻和愛情總算合而為一了。
這是多少人朝思暮想的故事結(jié)局啊!然而,快樂好像依然為時尚早:因愛情而成的婚姻卻并不幸福。浪漫與現(xiàn)實總是相距甚遠的。陸小曼改動不了她好玩、浪費的性情。徐志摩因她而與爸爸媽媽不好、因她的浪費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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