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釋
康熙字典
說文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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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86.com好工具)誅殺。特指古代貴族、大臣在室內(nèi)受刑。
剭【子集下】【刀部】 康熙筆畫:11畫,部外筆畫:9畫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烏谷切,音屋?!稄V韻》誅也?!肚皾h·班固敘傳》底剭鼎臣。《註》服?曰:剭者,厚。謂重誅也。
又通屋。《周禮·秋官·司烜氏》邦若屋誅?!对]》謂所殺不於市,而以適甸師氏。
又《集韻》《韻會》乙角切,音渥?!恫┭拧?img src="https://static.hao86.com/invalidZi2/1ff63c99bbcbe6c7d97f62e88ef689da.png" alt="??" class="lm_img" />也。
說文解字
屋【卷八】【尸部】
居也。從尸。尸,所主也。一曰尸,象屋形。從至。至,所至止。室、屋皆從至。,籒文屋從廠。,古文屋。烏谷切
說文解字注
(屋)凥也。凥各本作居。誤。今正。凡凥處、於尸得幾之字引伸。不當(dāng)用蹲居字也。屋者、室之覆也。引申之凡覆於上者皆曰屋。天子車有黃屋。詩箋。屋、小帳也。從尸。句。尸、逗。所主也。凡尸皆得訓(xùn)主。屋從尸者、人爲(wèi)屋主也。一曰尸象屋形。此從尸之又一說也。上象覆。旁象壁。從至。句。至、句。所止也。屋室皆從至。室下亦曰。至、所止也。烏谷切。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