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之恒(約1536—1621)字景升,號鸞嘯生,冰華生,安徽歙縣、巖寺人,僑寓金陵(今江蘇南京)。嘉靖間官至中書舍人。明代戲曲評論家、詩人。明嘉靖年間,官至中書舍人,得汪道昆保薦,入“白榆社”。與湯顯祖、沈璟等劇作家交好。曾從事《盛明雜劇》的編校工作。撰有《敘曲》、《吳劇》、《曲派》等劇評,均收入《亙史》、《鸞嘯小品》兩集中,撰有詩集《涉江集》。晚年,與黃山結下不解之緣,在黃山湯泉附近建“有芑堂”,廣邀賓朋、名人游黃山,使黃山知名度大大提高。又于萬歷年間重編黃山志,取名《黃?!?,隨撰隨刻,至去世未完稿。
藝術成就
青年時代曾師事汪道昆、王世貞;后傾心“公安派”。交游極廣,與戲曲家張鳳翼、湯顯祖、屠隆以及袁宏道兄弟等的友誼都很深,與李贄也有過來往。他曾長期生活在南京、蘇州等地,晚年住在黃山,專心整理著述。潘之恒一生愛好戲曲,曾多次主持“曲?”活動。他寫了許多文章,詳細記錄了從隆慶四年(1570)至萬歷四十七年(1619)整整50年間昆山腔演出的許多具體情況,保留了不少極為珍貴的歷史資料。
他總結、分析了戲曲表演藝術的經驗,提出了一些很有見地的觀點,豐富了中國戲曲理論寶庫。潘之恒認為,戲曲是“生于千古之下,而游于千古之上”,“顯陳跡于乍見,幻滅影于重光”,目的是“悟世主而警凡夫”。他主張戲曲表演必須從生活出發(fā),“以情寫情”,反對簡單、生硬、機械摹仿。他認為“為劇必自調音始”,必須“先正字,而后取音”。他要求演員必須掌握“曲余”的技巧,要用飽滿的感情,唱出曲中的余韻,使人感到余音裊裊,其味無窮。他從“度”、“思”、“步”、“呼”、“嘆”五個方面,論述了表演藝術應該注意的許多具體問題。他認為表演一定要注意分寸,合乎規(guī)矩、節(jié)奏。只有“濃淡繁簡,折衷合度”,演出才能得其意,傳其情,收到良好的效果。潘之恒的這些意見,對于幫助演員提高表演藝術,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因此當時人們都把他視為“賞音”,譽為“獨鑒”。許多人還認為,演唱昆山腔,只要得到他的稱許,就算有了定評。潘之恒一生和演員關系極為密切,他曾懷著極大的同情,為全國各地的許多女演員寫了不少小傳,因而獲得“姬之董狐”的稱號。潘之恒生活在昆山腔正走向全面繁盛的歷史時代,他以一個詩人的眼光來看戲、評戲,尤其在評論戲曲表演藝術方面,成就最為突出。
潘之恒的戲曲評論,在中國戲曲批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潘之恒論戲曲表演藝術的文章和所寫演員小傳都收入他的綜合性著作《亙史》和《鸞嘯小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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