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湋 [唐] (約公元七六三年前后在世),字洪源,河?xùn)|(今屬山西)人,唐代詩人。生卒年及生平均不詳,約公元七六三年前后在世,大歷十才子之一。登寶應(yīng)元年進(jìn)士第,官右拾遺。工詩,與錢起、盧綸、司空曙諸人齊名。湋詩不深琢削,而風(fēng)格自勝。集三卷,今編詩二卷。
歷史記載
現(xiàn)可見關(guān)于耿湋的資料很少,現(xiàn)可知的是他寶應(yīng)二年(763年)進(jìn)士及第。姚合《極玄集》卷上和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卷十九都說耿湋為寶應(yīng)二年進(jìn)士。對于耿湋及進(jìn)士第后的仕歷,除《唐才子傳》所載稍微具體點(diǎn)外,其他各書記載均極簡單,并且相互矛盾?!稑O玄集》說他官至左拾遺,《郡齋讀書記》也說為左拾遺,而《直齋書錄解題》與《新唐書·藝文志》卻說為右拾遺。
傅璇琮先生《唐代詩人叢考·耿湋考》對耿湋生平首次作了詳細(xì)考證。傅文說,耿湋在登進(jìn)士第后大約有三、四年的時間任周至縣尉,在此之后,即入朝任左拾遺或右拾遺。在貞元三年(787年)以前尚在長安,為大理司法,大約貞元三年以后的數(shù)年間去世。傅文所考耿湋登第后為周至尉,任大理司法前曾為拾遺,是正確的,所考甚詳細(xì),令人信服。唯大理司法是否為耿湋最后所任官職,尚有進(jìn)一步探討必要。據(jù)筆者所考,應(yīng)是周至尉后任拾遺,由拾遺而大理司法,從八品上升為從六品上,但后來不知因什么原因被貶出朝。從耿湋詩作中可知他曾有不容忽視的貶逐生捱,而研究耿湋仕歷者卻沒能對其眨謫予以重視。
耿湋集中有《赴許州留別洛中親故》與《許下書情寄張韓二舍人》,前一首說:“幸免投湘浦,那辭近汝墳。山遮魏闕路,日隱洛陽云?!焙笠皇渍f:“謫宦軍城老更悲,近來頻夜夢丹墀?!嗜烁卟皆漆樯希夏钋俺绦游雌??!闭f明他曾貶許州。這次被貶,決不是任周至尉時獲罪。小縣之尉,談不上貶的,即使稱為貶,也決不會望洛陽、思魏闕、夢丹墀。被貶的原因,已無法考知,但自朝中被貶,則肯定無疑。而據(jù)時間來看,不是由拾遺而貶,而是自司法任上被貶的。
耿湋大歷初由周至尉入為拾遺后,曾奉詔使往江淮一帶充括圖書?!短撇抛觽鳌氛f他“充括圖書使來江淮”,盧綸有《送耿拾遺湋充括圖書往江淮》詩。充括圖書,是可知的耿湋一生中一件重要的事情。替皇家收集遺籍,保存前賢文獻(xiàn),自然是一件有益之舉,也只有有學(xué)識的文人才能承當(dāng)此任。使往江淮的時間,據(jù)傅璇琮先生所考,是大歷七年(772年)以后,十一年(776年)以前。大歷七年五月,耿湋尚在長安,送蔣渙留守東都,有詩。又《文苑英華》有梁肅在吳中送耿湋還朝之作《送耿拾遺歸朝廷序》,時間為大歷十—年七月。據(jù)此可知,耿湋大歷八年(773年)至十一年秋,曾在江淮充括圖書。
歷史評價
十才子中,與耿湋交游最多的是盧綸、李端、錢起、司空曙,夏侯審等,此外還同詩人嚴(yán)維、秦系、暢當(dāng)?shù)扔薪煌?。總之,耿湋在?dāng)時是一位頗有名氣的詩人。今有《耿湋集》2卷傳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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