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李燾(公元1115年-1184年),字仁甫,一字子真,號巽巖,眉州丹棱(今四川省眉山市丹棱縣)人,唐宗室曹王之后。生于宋徽宗政和五年,卒于孝宗淳熙十一年,年七十歲(歷代名人年譜作生于政和四年,卒于淳熙十年;疑年錄作生于政和四年,卒于淳熙十一年;均年七十歲。此依宋史本傳重推)。 年甫冠,憤金讎未報,著反正議十四篇。紹興八年(公元一一三八年)擢進士第,調(diào)華陽簿。再調(diào)雅 州推官。宋孝宗八年(1172年)出任瀘州知州。時王氏學盛行,燾獨博極古籍,慨然以史自任。于本朝典故,尤悉力研究,仿司馬光《資治通鑒》,作《續(xù)資治通鑒長編》。累官禮部侍郎,進敷文閣學士兼侍讀,同修國史。屢章告老,除敷文閣學士致仕。卒,謚文簡。 據(jù)史載,李燾在搜集材料時,“作木廚十枚,每廚作抽屜匣二十枚,每屜以甲子志之。凡本年之事,有所聞,必歸此匣,分月日先后次第之,井然有條”,因卷秩龐大,前后分四次上進。今本久已亡佚,后從《永樂大典》中輯錄部份。淳熙十一年(1184年),臨終前遺言:“臣年七十,死不為夭,所恨報國缺然?!?李燾著述頗多,著有《巽巖文集》、《四朝通史》、《春秋學》等五十多種,大多失佚。今存《續(xù)資治通鑒長編》五百二十卷、《六朝制敵得失通鑒博議》十卷、《說文解字五音韻譜》十卷,清代皆編入《四庫全書》。 《新唐書·表第十·宗室世系.曹王房》 中確有“太宗世民(李世民)──曹王明(李明)──右武衛(wèi)大將軍偲(李偲)──昌(李昌)──訓(李訓)──挺(李挺)──宗(李宗)──長江令瑜(李瑜)──暀、昵、暕、曙、映、晴”以及暀、昵、暕、曙、映、晴之下的世系。
史籍記載
《宋史》卷三百八十八·列傳第一百四十七·李燾傳 李燾,字仁甫,眉州丹棱人,唐宗室曹王之后也。父中登第,知仙井監(jiān)。燾甫冠,憤金仇未報,著《反正議》十四篇,皆救時大務(wù)。紹興八年,擢進士第。調(diào)華陽簿,再調(diào)雅州推官。改秩,知雙流縣。仕族張氏子居喪而爭產(chǎn),燾曰:“若忍墜先訓乎?盍歸思之?!比諒?fù)來,迄悔艾無訟。又有不白其母而鬻產(chǎn)者,燾置之理,豪強斂跡。于是以余暇力學。 燾恥讀王氏書,獨博極載籍,搜羅百氏,慨然以史自任,本朝典故尤悉力研核。仿司馬光《資治通鑒》例,斷自建隆,迄于靖康,為編年一書,名曰《長編》,浩大未畢,仍效光體為《百官公卿表》。史官以聞,詔給札來上。制置王剛中辟干辦公事。 知榮州。榮因溪為隍,夏秋率苦水潦,燾筑防捍之。除潼川府路轉(zhuǎn)運判官,入境,劾守令不職者四人??h多聚斂,燾括一路財賦額,通有無,酌三年中數(shù),定為科約,上之朝,頒之州縣。 乾道三年,召對,首舉藝祖治身、治家、治官、治吏典故,以為恢復(fù)之法,乞增置諫官,許六察言事,請練兵,毋增兵,杜諸將私獻,核軍中虛籍。 除兵部員外郎兼禮部郎中。會慶節(jié)上壽,在郊禮散齊內(nèi),議權(quán)作樂,燾言:“漢、唐祀天地,散齋四日,致齋三日,建隆初郊亦然。自崇寧、大觀法《周禮》祭天地,故前十日受誓戒。今既合祭,宜復(fù)漢、唐及建隆舊制,庶幾兩得?!痹t垂拱上壽止樂,正殿為北使權(quán)用。正除禮部郎中,言中興祭禮未備,請以《開寶通禮》、《嘉祐因革禮》、《政和新儀》令太常寺參校同異,修成祭法。 四年,上《續(xù)通鑒長編》,自建隆至治平,凡一百八卷。時《乾道新歷》成,燾言:“歷不差不改,不驗不用。未差無以知其失,未驗無以知其是。舊歷多差,不容不改,而新歷亦未有大驗,乞申飭歷官討論?!蔽迥?,遷秘書少監(jiān)兼權(quán)起居舍人,尋兼實錄院檢討官。 子垕試賢良方正直言極諫科。燾素謂唐三百年不愧此科者惟劉去華,心慕之,嘗以所著《通論》五十篇見蜀帥張燾,欲應(yīng)詔,不偶爾止。其友晁公溯以書勉之,燾答以當修此學,必不從此舉。既不克躬試,于是命二子垕、塾習焉。至是,吏部尚書汪應(yīng)辰薦垕文行可應(yīng)詔,故有是命。 左相陳俊卿出知福州,右相虞允文任恢復(fù)事,更張舊典。宰相以燾數(shù)言事,不樂,燾遂請去。除直顯謨閣、湖北轉(zhuǎn)運副使,陛辭,以欲速變古為戒。 又奏:“《禹貢》九州,荊田第八,賦乃在三,人功既修,遂超五等。今田多荒蕪,賦虧十八?!鄙厦畻l畫。既至,奏:“京湖之民結(jié)茅而廬,筑土而坊,傭牛而犁,糴種而殖,谷苗未立,睥睨已多,有橫加科斂者。今宜寬侵冒之禁,依乾德詔書止輸舊稅,廣收募之術(shù),如咸平、元豐故事,勸課有勞者推恩?!痹t從之??傪A呂游問入奏燾攝其事。 歲饑,發(fā)鄂州大軍倉振之,僚屬爭執(zhí)不可,燾曰:“吾自任,不以累諸君?!睂と鐢?shù)償之。游問返,果劾燾專,上止令具析,不之罪也。 八年,直寶文閣,帥潼川兼知瀘州,首葺石門堡以扼夷人,奏乞戒茶馬司市敘州羈縻馬毋溢額,戒官民毋于夷、漢禁山伐木造舟,奏移鎖水于開邊舊池,皆報可。 淳熙改元,被召,適城中火,上章自劾。提刑何熙志奏焚數(shù)不實,且言《長編》記魏王食肥彘,語涉誣謗,上曰:“憲臣按奏火數(shù)失實,職也,何預(yù)國史?”命成都提刑李蘩究火事,詔熙志貶二秩罷,燾止貶一秩。 燾及都門,乞祠,除江西運副,且許臨遣?;騽褚苑奖蛔?,無及時事,燾曰:“圣主全度如此,竭忠所以為報?!彼熳啵骸叭帐?、地震皆陰盛,主敵國小人,不可不慮?!鼻疑辍盁o變古、無欲速”兩言,又上《快箴》,引太祖罷朝悔乘快決事以諫,上曰:“朕當揭之座右。”進秘閣修撰、權(quán)同修國史、權(quán)實錄院同修撰。 燾為左史時,嘗乞復(fù)行明堂禮,謂“南郊、明堂初無隆殺,合視圜壇,特免出郊浮費?!敝潦巧暄灾t集議,嬖幸沮止。其后周必大為禮部尚書,申其說,始克行。權(quán)禮部侍郎。 七月壬戌,雷震太祖廟柱,壞鴟尾,有司旋加修繕。燾奏非所以畏天變,當應(yīng)以實。上諭大臣:“燾愛朕,屢進讜言?!辟n金紫。嘗請正太祖東向之位。 四年,駕幸太學,以執(zhí)經(jīng)特轉(zhuǎn)一官。燾論兩學釋奠:從祀孔子,當升范仲淹、歐陽修、司馬光、蘇軾,黜王安石父子;從祀武成王,當黜李勣。眾議不葉,止黜王雱而已。真拜侍郎,仍兼工部。 《徽宗實錄》置院已久,趣上奏篇,燾薦呂祖謙學識之明,召為秘書郎兼檢討官。夜直宣引,奏:“近者蒙氣蔽日,厥占不肖者祿,股肱耳目宜謹厥與?!辟n坐。欲起,又留賜飲、賜茶。尋詔監(jiān)視太史測驗天文。 九月丁酉,日當夜食,燾為社壇祭告官,伐鼓禮廢,特舉行。垕既中制科,為秘書省正字,尋遷著作郎兼國史實錄院編修檢討官。父子同主史事,搢紳榮之。 燾感上知遇,論事益切,每集議,眾莫敢發(fā)言,獨條陳可否無所避。近臣復(fù)舉其次子塾應(yīng)制科,以閣試不中程黜。垕偶考上舍試卷,發(fā)策問制科,為御史所劾,語連及燾,垕罷,燾亦知常德府。 初,政和末,澧、辰、沅、靖四州置營田刀弩手,募人開邊,范世雄等附會擾民,建炎罷之。乾道間,有建請復(fù)置者,燾為轉(zhuǎn)運使,嘗奏不當復(fù),已而提刑尹機迫郡縣行之,田不能給。燾至是又申言之,請度田立額,且約帥臣張栻列奏,詔從之。境多茶園,異時禁切商賈,率至交兵,燾曰:“官捕茶賊,豈禁茶商?”聽其自如,訖無警。 累表乞閑,提舉興國宮。秋,明堂大禮成,以其首議,復(fù)除敷文閣待制。頃之,垕垕塾繼亡,上欲以吏事紓燾憂,起知遂寧府。 七年,《長編》全書成,上之,詔藏秘閣。燾自謂此書寧失之繁,無失之略,故一祖八宗之事凡九百七十八卷,卷第總目五卷。依熙寧修《三經(jīng)》例,損益修換四千四百余事,上謂其書無愧司馬遷。燾嘗舉漢石渠、白虎故事,請上稱制臨決,又請冠序,上許之,竟不克就。 又奏:“陛下即位二十余年,志在富強,而兵弱財匱,與‘教民七年可以即戎者’異矣?!币蝗?,召對延和殿,講臣方讀《陸贄奏議》,燾因言:“贄雖相德宗,其實不遇。今遇陛下,可謂千載一時。”遂舉贄所言切于今可舉而行者數(shù)十事,勸上力行之。上有功業(yè)不足之嘆,燾曰:“功業(yè)見乎變通,人事既修,天應(yīng)乃至?!边M敷文閣直學士,提舉佑神觀兼侍講、同修國史。薦尤袤、劉清之十人為史官。 十年七月,久旱,進祖宗避殿減膳求言故事,上亟施行。丁丑雨。一日宣對,燾言:“外議陛下多服藥,罕御殿,宮嬪無時進見,浮費頗多?!鄙显唬骸扒淇芍^忠愛,顧朕老矣,安得此聲。近惟葬李婕妤用三萬緡,他無費也?!彼煲蜣D(zhuǎn)對,乞用祖宗故事召宰執(zhí)赴經(jīng)筵。 太史言十一月朔,日當食心八分。燾復(fù)條上古今日食是月者三十四事,因奏之曰:“心,天王位,其分為宋。十一月于卦為復(fù),方潛陽時,陰氣乘之,故比他食為重,非小人害政,即敵人窺中國。”明日對延和殿,又及晉何曾譏武帝無經(jīng)國遠圖。 十一年春,乞致仕,優(yōu)詔不允。上數(shù)問其疾增損,給事中宇文價傳上旨,燾曰:“臣子戀闕,非老 病,忍乞骸骨?!币蜻祪r時事,勉以忠藎。又聞四川乞減酒課額,猶手札贊廟堂行之。 病革,除敷文閣學士,致仕。命下,喜曰:“事了矣?!笨谡歼z表云:“臣年七十,死不為夭,所恨報國缺然。愿陛下經(jīng)遠以藝祖為師,用人以昭陵為則?!鞭o氣舒徐,乃卒,年七十。右圖是位于丹棱縣楊場鎮(zhèn)境內(nèi)九龍山丞相灣的李燾墓。 上聞嗟悼,贈光祿大夫。他日謂宇文價曰:“朕嘗許燾大書‘續(xù)資治通鑒長編’七字,且用神宗賜司馬光故事,為序冠篇,不謂其止此?!?燾性剛大,特立獨行。早著書,檜尚當路,檜死始聞于朝。暨在從列,每正色以訂國論。張栻嘗曰:“李仁甫如霜松雪柏。無嗜好,無姬侍,不殖產(chǎn)。平生生死文字間。”《長編》一書用力四十年,葉適以為《春秋》以后才有此書。 有《易學》五卷,《春秋學》十卷,《五學傳授》、《尚書百篇圖》、《大傳雜說》、《七十二子名籍》各一卷,《文集》五十卷,《奏議》三十卷,《四朝史稿》五十卷,《通論》十一卷,《南北攻守錄》三十卷,《七十二候圖》、《陶潛新傳》并《詩譜》各三卷,《歷代宰相年表》、《唐宰相譜》、《江左方鎮(zhèn)年表》、《晉司馬氏本支》、《齊梁本支》、《王謝世表》、《五代將帥年表》合為四十一卷。 謚文簡,累贈太師、溫國公。子垕、(上無下土)、塾、壁、埴(舊寫上直下土)、墍(jì)。垕著作郎,(上無下土)夔州路提點刑獄,壁、埴皆執(zhí)政,別有傳。 論曰:高、孝之世,李燾恥讀王氏書,掇拾(拾掇,拾取;搜集)禮文殘缺之余,粲然(清楚明白)有則,《長編》之作,咸稱史才,然所掇拾,或出野史,《春秋》傳疑傳信之法然歟!
主要成就
李燾一生著述弘富,《續(xù)資治通鑒長編》是他的代表作。這部著作的正式寫作時間,應(yīng)為紹興二十四年(1154年),李燾時年四十歲。他在知成都府雙流縣任上,于公務(wù)之外,“日翻史冊,匯次國朝事實。謂司馬光修史,先為《百官公卿表》十五卷,后頗散佚。乃遍求正史、實錄,傍采家集、野史,增廣門類,起建隆,迄靖康,合新舊官制,成一百四十二卷。其重編者僅七之一,《長編》之書蓋始于此”。實際上這部著作纂修時間,應(yīng)該更早一些。淳熙九年(1182年),他說為修此書,“網(wǎng)羅收拾垂四十年”。以此上推,當在李燾讀書龍鶴山以后不久。
李燾自隆興元年(1163年)至淳熙四年(1177年)先后四次上進此書。隆興元年(1163年),李燾在知榮州任上,進太祖朝部分。自宋太祖建隆元年(960年),迄開寶九年(976年),計十七年,為書十七卷。當時李燾四十九歲。乾道四年(1168年)又進上已修成的太祖、太宗、真宗、仁宗、英宗五朝,共一百零八卷,寫成一百七十五冊和《目錄》冊。由《進〈續(xù)資治通鑒長編〉表》可知此書在編纂方法上是仿司馬光《資治通鑒》體例。此年,李燾五十四歲。
淳熙元年(1174),李燾六十歲,他又進神宗朝《長編》,自治平四年(1067年)至元符三年(1100年),計四百一十七卷。
淳熙三年(1176年)憲宗擢李燾為秘書監(jiān),權(quán)同修國史,兼權(quán)實錄院同修撰。朝廷意在專付李燾以史事。 [5] 淳熙四年(1177年),徽宗、欽宗二朝《長編》編成,孝宗稱贊他“無愧司馬光”。北宋“一祖八宗”至此完篇。但李燾仍在不斷地修訂重編。完成修訂工作一說是在淳熙七年(1180年),一說是在淳熙十年(1183年),《文獻通考·經(jīng)籍考》認為是在淳熙九年(1182年)。白壽彝在《中國通史》中認為這樣一部卷帙浩大的著作,根據(jù)孝宗的要求,進行增損的內(nèi)容達四千四百余條,絕不是一、二年所能完成的,應(yīng)該是開始修訂為淳熙七年(1180年),淳熙九年(1182年)“重別寫進”,完成在淳熙十年(1183年)。重編的《長編》為九百八十卷,記北宋一百六十八年史事,另有《修換事目》十卷,《舉要》六十八卷,《總目》五卷。共計一千零六十三卷。凡實錄、國史、會要、野史、家乘、墓志銘、行狀等有關(guān)資料,無不廣收博采。其中分注考異,詳引他書,保存了大量史料。
李燾撰《續(xù)資治通鑒長編》的最初動機,是要整理北宋九朝史事。他說:“臣盡力史學,于本朝故事尤切欣慕。每恨士大夫各信所傳,不考諸《實錄》、正史,紛錯難信。如建隆、開寶之禪授,涪陵、岐、魏之遷歿,景德、慶歷之盟誓,曩霄、諒祚之叛服,嘉祐之立子,治平之復(fù)辟,熙寧之更新,元祐之圖舊,此最大事,家自為說,臣輒發(fā)憤討論,使眾說咸會于一。”可見李燾修史,最初興趣在文獻的網(wǎng)羅整理及考訂。
《續(xù)資治通鑒長編》選材上是“寧失于繁,無失于略”。編纂過程也是按長編法進行,先以年月為叢目,叢目既成,乃修長編。李燾對史料進行考訂,也是遵司馬光的考異法,所以時人評說李氏之書是“仿司馬氏《通鑒》,踵為之”(李心傳語)?!按舐越詼毓f規(guī)”(陳振孫語)。
李燾從形式上繼承了司馬光史學,但與司馬光作史旨趣略有差異,司馬光是“刪削冗長,舉撮機要,專取關(guān)國家盛衰,系生民休戚,善可為法,惡可戒者,為編年一書”。李燾說他寫《續(xù)資治通鑒長編》是“統(tǒng)會眾說,掊擊偽辨,使奸欺訛訕不能乘隙亂真,祖宗之豐功盛德益以昭明”(《進續(xù)資治通鑒長編表》)。因此,李燾認為他的書不敢稱作《續(xù)資治通鑒》,只能稱作是《續(xù)資治通鑒長編》。但李燾以四十年之精力,撰成近千卷的當代史,為治宋史之要籍。《長編》行文簡潔,頗有章法,雖無“史臣曰”之類文字,但敘事中有識斷;材料增刪,足見其用心。
家庭成員
家世
先祖
李明,唐太宗李世民第十四子,封曹王,武則天掌權(quán)時被降封零陵郡王,流放至黔州,后被逼迫自殺。唐中宗時追謚為”恭“。
李偲,李明第五子,官至右武衛(wèi)大將軍,后被武氏陷害,流放劍南,遂定居眉州丹棱縣。 [1] [11]
六世祖
李瑜,官至長江令。
曾祖
李夔。
祖父
李夙,追贈奉直大夫。
父母
父親:李中,官至朝奉大夫、知仙井監(jiān),累贈宣奉大夫。
母親:史氏,封碩人。
妻子
楊氏,封碩人,贈朝散大夫楊素之孫女,后追封福國夫人。
子女
李燾有七子:
長子:李謙,早逝。
次子:李垕,官至奉議郎,主管成都府玉局觀。
三子:李<無+土>,曾任朝散郎、權(quán)發(fā)遣忠州。
四子:李塾,曾任承議郎。
五子:李垡,亦早逝。
六子:李壁(一作李璧),字季章,號石林,又號雁湖居士,歷任參知政事、資政殿學士,卒謚“文懿”。
幼子:李埴,字季允,一作季永,號悅齋,官至資政殿學士、知眉州,卒謚“文肅”。
李燾有六女:
長女:李均,嫁朝散郎、知果州曹執(zhí)中(一作同)。
次女:李元,嫁朝奉大夫、知崇慶府師祖慶。
三女:李壇,嫁文林郎、漢州州學教授任阜。
四女:李典,嫁薛純穎。
五女:李增,嫁承議郎、充云安軍使兼知縣事張伸(一作坤)。
幼女:李堪,嫁朝散大夫、利州路提點刑獄公事范子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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