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措不用
刑措不用的意思
【解釋】措:設置,設施。刑法放置起來而不用。形容政治清平。
【出處】戰(zhàn)國·趙·荀況《荀子·議兵》:“威厲而不試,刑錯而不用?!?/p>
【示例】唐·陳子昂《請措刑科》:“今神皇不以此時崇德務仁,使刑措不用?!?/p>
【近義詞】政簡刑清
【語法】刑措不用作謂語、定語;指太平盛世。
字義分解
1. 對犯罪的處罰:刑罰。刑法。刑律。刑事。執(zhí)刑。服刑。
2. 特指對犯人的體罰:刑訊。受刑。刑具。
(1)(動)安排、安放:手足無~。
(2)(動)計劃辦理:籌~。
1. 副詞。
2. 用在動詞、形容詞和其它詞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詞或名詞性語素前面,構成形容詞:不去。不多。不法。不料。不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謙)。不刊(無須修改,不可磨滅)。不學無術。不速之客。
3. 單用,做否定性的回答:不,我不知道。
4. 用在句末表疑問:他現(xiàn)在身體好不?
(1)(動)使用
(2)(動)費用:~項|家~。
(3)(動)用處:功~|有~|作~|物盡其~。
(4)(動)需要(多用于否定):不~開燈|您不~操心。
(5)(動)吃、喝(敬辭):~飯|~茶。
(6)(動)〈書〉(連)因此;因為(多用于書信):~特函達。
(7)(動)(介)拿(表示憑借的工具、方式或者手段等):~鑰匙開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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