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厭不告
龜厭不告的意思
謂屢[hao86.com好工具]加龜卜,致使龜靈厭惡,不再以吉兇告人。比喻很有效的東西,過度使用也會失靈。語出《詩?小雅?小旻》:“我龜既厭,不我告猶。”
謂屢加龜卜,致使龜靈厭惡,不再以吉兇告人。比喻很有效的東西,過度使用也會失靈。
⒈ 謂屢加龜卜,致使龜靈厭惡,不再以吉兇告人。比喻很有效的東西,過度使用也會失靈。
引語出《詩·小雅·小旻》:“我龜既厭,不我告猶?!?br />鄭玄箋:“猶,圖也。卜筮數(shù)而瀆龜,龜靈厭之,不復(fù)告其所圖之吉兇。言雖得兆,占繇不正?!?br />《漢書·藝文志》:“龜厭不告,《詩》以為刺?!?br />顏師古注:“言卜問煩數(shù),媟嫚於龜,龜靈厭之,不告以道也?!?/span>
【解釋】指屢加龜卜,致使龜靈厭惡,不再以吉兇告人。比喻很有效的東西,過度使用也會失靈。
【出處】《詩經(jīng)·小雅·小旻》:“我龜既厭,不我告猶?!?/p>
【示例】東漢·班固《漢書·藝文志》:“龜厭不告,《詩》以為刺?!?/p>
【語法】龜厭不告作定語、分句;指勸誡人。
字義分解
1. 爬行動物的一科,腹背都有硬甲,頭尾和腳能縮入甲中,耐饑渴,壽命很長:烏龜。龜甲(龜?shù)母辜?,可入藥,古人又用以占卜,亦用作貨幣。亦稱“龜板”)。
1. ?嫌惡,憎惡:厭惡(wù)。討厭。厭倦。喜新厭舊。不厭其詳。學(xué)而不厭。
2. ?滿足:貪得無厭。
1. 副詞。
2. 用在動詞、形容詞和其它詞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詞或名詞性語素前面,構(gòu)成形容詞:不去。不多。不法。不料。不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謙)。不刊(無須修改,不可磨滅)。不學(xué)無術(shù)。不速之客。
3. 單用,做否定性的回答:不,我不知道。
4. 用在句末表疑問:他現(xiàn)在身體好不?
(1)(動)把事情向人陳述、解說:~訴|~知|廣~|報(bào)~|通~|忠~。
(2)(動)向國家行政司法機(jī)關(guān)檢舉、控訴:~狀|到法院去~他。
(3)(動)為了某事而請求:~假|~貸。
(4)(動)表明:~辭|自~奮勇。
(5)(動)宣布或表示某種情況的實(shí)現(xiàn):~成|~罄|~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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